8501200010
输出功率大于16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交直两用电动机
单位:台
税率信息
计量单位
台
出口税率
0%
出口退税税率
13%
出口暂定税率
0%
增值税率
13%
最惠国税率
12%
进口暂定税率
0%
进口普通税率
35%
消费税率
0%
监管条件
3
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
涉及敏感物项和技术,需取得出口许可证
申报要素
1
品牌类型
2
出口享惠情况
3
用途
4
是否交直流两用
5
输出功率
6
品牌(中文或外文名称)
7
型号
8
GTIN
9
CAS
10
其他
暂无该编码相关的货盘
协定税率
东盟
0%
冰岛
0%
厄瓜多尔
10.2%
哥斯达黎加
0%
塞尔维亚
4.8%
尼加拉瓜
9.6%
巴基斯坦
1.8%
新西兰
0%
智利
0%
柬埔寨
0%
格鲁吉亚
0%
毛里求斯
0%
澳大利亚
0%
中国澳门
0%
瑞士
0%
秘鲁
0%
韩国
0%
中国香港
0%
马尔代夫
0%
对比最惠国税率:12%
RCEP 税率
澳大利亚
0%
文莱
0%
柬埔寨
0%
印度尼西亚
0%
日本
6.5%
韩国
6%
老挝
0%
马来西亚
0%
缅甸
0%
新西兰
0%
菲律宾
0%
新加坡
0%
泰国
0%
越南
0%
对比最惠国税率:12%